第二章 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
第四條 二級院系黨組織要有效宣傳貫徹執(zhí)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決議。要加強黨的政治建設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旗幟鮮明講政治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。按規(guī)定時限和要求傳達貫徹落實中央、省委等上級黨組織和學院黨委有關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。結合本單位實際,開展各類專題教育及實踐活動。
第五條 二級院系黨組織黨建工作基本制度健全、科學規(guī)范,并及時修訂完善。黨建工作思路清晰,推動黨建與業(yè)務深度融合,落實到位。根據學院工作部署每年專題研究本單位黨建工作至少1次,制定黨建工作年度計劃、措施,推動黨建與業(yè)務互融互促。
第六條 二級院系黨組織黨建工作領導機制健全,主體責任明確。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,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,堅持辦學正確政治方向。強化政治功能,履行政治責任,保證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任務完成,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開展工作。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,抓好二級院系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突破項目實施,開展好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及考核工作。每學期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至少1次。加強法制建設,每學期開展法治工作專題會議至少1次。二級院系黨組織班子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、依法履職、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等情況進行述法。